黑加油站”的查處和處罰
對有營業執照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加油站,以及上述被取消成品油經營資格的加油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吊銷營業執照。
“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作為市監一線執法人員,密切關注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情況和國務院公布的新規定,以便及時跟上職責調整的步伐。為適應改革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正在不斷出臺或修訂中,市場監管部門監管“無證經營”的職責也在隨之發生變化,以前很多由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無證經營”,已經轉移到其他部門查處了。
黑加油站”的查處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72號)規定,對有營業執照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加油站,以及上述被取消成品油經營資格的加油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吊銷營業執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加油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2〕18號)規定,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加油站整治的有關工作。工商總局負責指導和協調打擊無《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無營業執照和超越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開展成品油經營的加油站,嚴厲查處經銷劣質和走私成品油等行為。公安部負責指導和協調新建、改建、擴建加油站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消防安全檢查。建設部負責指導和協調檢查加油站建筑安全隱患、清理違章建筑。質檢總局負責指導和協調加油機防爆監督檢查和計量檢定監督檢查工作,嚴厲打擊加油機計量作弊違法行為。稅務總局負責指導和協調打擊加油站偷逃稅款行為,落實加油站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的規定,監督加油站憑合格成品油批發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抵扣成品油進項稅收(非合格成品油批發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不得抵扣);會同質檢總局、國家經貿委負責抓緊落實加油機安裝稅控裝置。
根據上述兩個文件,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加油站原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查處。
但是,上述兩個國辦文件,2015年11月27日被《國務院關于宣布失效一批國務院文件的決定》(國發[2015]68號)宣布失效。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加油站市場監管部門已無權查處。
加油站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前置許可)和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后置許可)。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汽油、柴油[閉杯閃點≤60℃]屬于危險化學品。因此,加油站未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成品油經營活動的行為,應由安監部門負責查處。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規定:取消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商務部門嚴格落實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監管職責,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新登記經營范圍涉及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的企業信息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下放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層級,由省級商務部門下放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指定部門嚴格落實成品油流通行業監管職責,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或者提請有關部門予以查處,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新登記經營范圍涉及成品油零售的企業信息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商務部門要將改革前已取得相應許可的成品油零售企業信息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指定部門要將行業監管中發現的超經營范圍經營企業信息或者無照經營信息及時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
《商務部關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運函〔2019〕659號):各?。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商務(經信、能源)主管部門要在各地政府統一部署安排下,有序將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及管理工作移交給地市級人民政府,由地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具體執行部門,負責審批及行業管理工作。要加強與地市級人民政府溝通協調,結合本地實際,留出移交工作過渡期,確保相關工作有序銜接、不斷不亂。過渡期內,零售審批管理工作仍按原程序辦理。移交工作原則上應在2019年底前后完成。
根據上述文件,加油站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擅自從事成品油經營活動的行為,應由地市級人民政府或其確定的部門(一般為商務部門)查處。